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集中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学查改”活动的通知
类别:企业新闻 时间:2019-4-17 15:14:32 稿源:本网 发布:ahssgs 阅读数:
中共宿松县委组织部文件

松组字〔2019〕20号

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集中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学查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决定,近期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查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查改”活动,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增强组织力,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扫黑除恶的坚强战斗堡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切实提升人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学习再动员
    1.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要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讲话精神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要求。本次学习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开展。
    2.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县内“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切实增强党员的自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做到警钟长鸣,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开展一次座谈交流。各党组织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个人如何发挥作用,提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排查再行动
    1.全面自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查找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看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责任是否压实、发动群众是否充分等;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自评和互评,逐个检查党员是否有涉黑涉恶行为、是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是否与黑恶势力有利益关系、是否有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情形等。
    2.重点排查。各行业监管部门尤其是交通、水利、林业、市场监管、住建、国土等部门党组织,要结合各自负责的工作领域,组织人员主动深入到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深挖隐匿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中的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滥开滥采、插手重点项目建设、破坏经济秩序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3.入户访查。各乡镇党委要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逐户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引导群众打消顾虑,及时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掌握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三宗势力”干扰等第一手情况。
    4.循线排查。各级党组织要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织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网,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对近年来收到的群众信访举报、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回顾梳理,分析研判可能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落实整改再发力
    1.建立整改台账。各级党组织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建立线索台账,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甄别分类处置。确属涉黑涉恶的,及时上报县公安机关、县纪委监察机关查处,及时进行组织处置,做到人人过关、个个过硬;不构成涉黑涉恶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批评教育、促其改正。要把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列入整改台账,逐项抓好落实。
    2.开展公开承诺。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四不两带头”承诺书(不参与黑恶组织,不从事涉黑涉恶行为,不包庇黑恶势力,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带头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头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净化村级班子。各党(工)委要对村和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研判村级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对“两委”成员资格条件再过一遍“筛子”,坚决把那些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对已经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级班子,要及时补齐配强,严格落实县级联审机制,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   
    4.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科学分类定级,确定整顿对象。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整顿措施,选派第一书记包村整顿,限期解决问题。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渗透,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要派驻工作专班进行专项整顿。
三、时间安排
    “学查改”活动从即日开始,实行边学边查边改,原则上“学”阶段任务于4月10日前完成,“查”阶段任务于4月15日前完成,“改”阶段任务于4月底前完成。集中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靠前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确保工作职责量化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县委组织部将各级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把握时序进度,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做到真学真查真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要求入脑入心、真学真用,线索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整改工作落细落小、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3.严格督导问责。县委组织部将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各党(工)委也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领导责任倒查机制,对排查中没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但被上级机关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查实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进行问责。


        
                   中共宿松县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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