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县理论宣讲人才库的通知
类别:党建工作 时间:2017-11-13 9:28:36 稿源:本网 发布:ahssgs 阅读数:




 
 
松宣字〔2017〕 号
 
 
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  中共宿松县委讲师组
关于建立全县理论宣讲人才库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整合全县理论宣讲资源,构建全县理论宣讲大格局,更好地宣讲党的新政策、阐释党的新理论、教育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鼓舞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凝聚社会正能量,充分发挥理论宣讲工作在“打造 ‘四个强县’ 建设美丽宿松”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县理论宣讲人才库。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一定理论水平,热爱党的理论宣讲工作。
3、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宣讲水平。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推荐名额
每乡镇推荐1—2名;县经开区、东北新城、临江产业园各推荐1名;县直以党建协作区为单位,每协作区推荐3名,由协作区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推荐,如条件符合可多推。
三、推荐程序
1、组织推荐。根据单位实际,组织推荐合格人选。
2、申报人填写《宿松县理论宣讲人才申报表》,并附本人相关成果复印件或有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方明航,电话:7837295,邮箱:ahssjsz@126.com。
3、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择优入库并颁发聘书。
四、专家管理
1、全县理论宣讲人才库首批入库人才拟30人。
2、入库人才需积极参与全县理论宣讲和理论研究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入库人才开展的由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组统一组织安排的宣讲活动,按照宣讲场次给予适当补助。
4、理论宣讲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5、自动退出人才库的情况:因年龄和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宣讲工作的;工作关系调离本县的;连续三年在理论宣讲、理论宣传普及领域没有参加活动的;违反党纪国法的。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志申报。县直机关党建协作区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本协作区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申报。同时,推荐理论宣讲人才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组将把各地各单位理论宣讲人才推荐申报情况、入库专家参与全县理论宣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宿松县理论宣讲人才申报表》
    2、《宿松县理论宣讲人才信息汇总表》


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          中共宿松县委讲师组      
2017年10月24日
感谢阅读,欢迎再来!